111-2校內獎助學金申請
◆申請期間:112.03.06~112.03.17
◆申請流程:依各獎項相關規定,備齊應附文件後繳交至各初審單位
◆申請資料項目:
1.「111-1 學期成績單(含排名)」至【A棟收發室前機台】申請
2.「Google表單」及「申請書紙本」皆填妥並完成紙本文件繳交始得申請。(申請一種獎學金填一次表單,申請兩種獎學金請填兩次表單,依此類推,紙本申請書亦同)
3.相關連結及表單皆可於「系網首頁-訊息公告下載」
4.申請同學請先至「校務系統(新)>教務資訊模組>教務資訊系統>學籍資訊>SB0102-學生資料維護」確認銀行帳戶正確否,若要更改匯款銀行帳戶請先至出納組辦理,並非直接在申請單上黏貼新的匯款帳戶影本做更改。
◆備註:
1.受推薦或核給「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」者,除應符合各該獎助學金規定之申請條件外,該學期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:
(1)學業成績總平均未達60分。
(2)修習課程有不及格科目。
(3)操行成績未達80分或受記大過以上之處分。
2.申請「2-3 管理學院專業證照獎學金」者,除需備齊應附文件外,仍須繳交證照影本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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